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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务实务之企业的应急管理
发布时间:2021/8/16

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胡卉莹

为更好地应对新冠疫情,法务小王所在的企业成立了专门的“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小组”,小王为该组的成员。管理小组主要负责疫情期间企业的各项应急措施的实施,包括应急制度的制定及监督执行、应急预案的拟定及安排配套的演练、装备的配置、人员的培训等。

然而,疫情期间的应急管理只是企业面对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危机处理方案之一,企业应当建立适用于本单位的全面应急管理制度,并配套拟定相关应急预案,如:“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产品质量应急预案”等,为今后应对危机事件的发生提供行动指引。

对于企业的应急管理,笔者认为:首先,要对企业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进行定性,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如本次新冠疫情,小王作为应急小组的成员,可通过查找相关规定、通知等方式将其定性:根据2020年1月20日公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条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综合以上规定,企业应将本次新冠疫情定性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二,要及时了解政府管理部门发布的各类指引,调整对应的应急管理方案,并保持与政府各部门的指导方向一致,减小违规的风险。

第三,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成员建议以各部门负责人为主,并各司其职,如法务部主要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定性、分析,并提供法律意见,联系外部/顾问律师,就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示并提前做好应对措施;行政部主要负责企业员工的各项通知、协调工作,未经上级领导同意,不得私自接受采访或发表公开言论;市场部主要负责对外危机的公关处理……人员以精简为主,有利于应急指令的快速传达。

第四,建立适当的奖惩制度。如该突发事件是因某部门员工失职导致的,该员工为直接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员工手册》的规定处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上报应急管理小组。若发生迟报、漏报或瞒报情形或有其它失职行为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在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企业的应急管理制度,既是预案,也是应对发生突发事件、乃至风险事件、危机事件后的处置准则,是保证企业处理紧急事件时忙而不乱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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