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屈倩红
近日,“朋友圈骂人被判朋友圈道歉10天”冲上新浪微博的热搜,事件源于张某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将公司的洗车精洗美容业务承包给李某,后双方在合作中出现了矛盾。于2019年6月16日至17日,李某为泄愤相继在自己朋友圈发布了对张某涉及侮辱性、诽谤性语言,其中一条还贴出了张某的照片。该朋友圈对微信号内所有好友公开显示,发布该朋友圈时他的好友人数有七百人左右。
李某因多次在朋友圈公开发布侮辱、诽谤张某的言论,于是张某将李某告上法院,近日,法院判决出来了,李某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开发布微信朋友圈向张某道歉,道歉内容至少保留10天。
对于在朋友圈道歉的方式,网友纷纷表示支持,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说话要得负责任”、“现在的判决真是与时俱进”等。
对此,作者在相关网站上搜索关键字“朋友圈道歉”,发现该道歉方式并非“新式道歉”,而在2014年就已有相关案例,法院判决侵权人删除辱骂内容,在其朋友圈进行道歉,以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院判决侵权人删除辱骂内容,在其朋友圈进行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实质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民的低龄化倾向,网络暴力现象日益突出。即使现在尚未实行网络实名制,但在网络上随意发言,谩骂他人,亦是要承担责任的。
如成为被侵权对象,能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保存被侵权证据。对微信群、朋友圈、微博或其他平台发布侮辱性、诽谤性语言进行截图,如想让证据的证明力更强,可以到住所地的公证处要求公证,将受侵害的过程完整记录。其次,联系相关平台对侵权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最后,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