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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款合同的借款能否起诉要回
发布时间:2020/10/22

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谭万宁

    疫情防控之下,除必需出门上班的一线人员及志愿者外,大多数朋友都是在家实现着“在家躺着为国家作贡献”的日子,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除了每月有固定工资的从业者或者家里有矿的外,很大一部分的朋友都是面临着在家零收入的囧境,不得不向他人借款以解决迫在眼前的生活困难。鉴于大家都在家中防控疫情而无法面对面交流,当你向亲朋好友伸出援助之手时,更多的是只能通过微信转账等网上交易方式来出借款项,更谈不上要求对方向你出具借条了,故此,由此产生的新问题就是,没有借款合同而向他人出借的款项,能否通过诉讼的方式向他人追讨?
    打官司,无非就是要看你准备的证据是否足以让法官相信你的主张,而上述通过“隔空”方式向他人出借款项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连证明你们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基础证据都没有。
    其实,我们并非没有证据证明我们向他人提供了借款,只是将常见的书面借条转化成了电子证据,你跟借款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电子证据,该部分证据可以完整地反映你跟借款人之间的沟通情况、借款事由、具体出借情况等事实,是足以支撑你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对方从而收回借款的有力证据。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的发展,电子数据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审判实践中,而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它必然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的健全和完善。故此,国家在2012年修改《民事诉讼法》的时候,就把电子数据也作为一种重要的诉讼证据的形式写到了法律中。目前电子数据,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博客、微博、网页、电子交易记录、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都属于电子数据的范围,这个范围是在《民事诉讼法解释》都有规定。
    所以,当你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途径将款项出借给别人而又没有与他们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时,无需担心对方会对该笔借款的发生予以否认,只要保存好你与其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就有很大的机会可通过起诉追回。至于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如何正确、巧妙的使用证据来增大己方胜诉的机会,可以期待我们下期的文章中给你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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