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
夫妻不离婚,也可以分割财产?
发布时间:2021/3/22

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蓝锦涛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小吴的妻子晶晶,非常热爱买包包,经常为了名牌包包,一掷千金乃至万金,刷的还是他的工资卡,累计已经花了数十万元。小吴对此非常苦恼,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辛勤工作所得变成了一个又一个包包,但又不想和妻子离婚。此时,小吴该怎么办?

今年生效的民法典,恰恰可以给小吴一个解决方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出现了一个新的法律词语:挥霍。“挥霍”是指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不必要的消费,比如不合理的高消费、赌博等。但是,要适用这项规定在没离婚的时候分割财产,不仅要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等行为,而且还要求达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程度。何为“严重损害”,那就要根据行为的性质、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造成的影响程度等因素来判断。

作为普通的工薪家庭,买名牌手袋、昂贵首饰的行为并不是家庭生活所需的合理消费;购物金额达数十万元之多,金额所占夫妻共同财产比例很大时,这种挥霍购物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达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程度。因此,妻子花掉数十万元购买名牌包包算得上是“挥霍”行为,那么丈夫可以在维持婚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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