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专栏
你知道合伙企业解散的步骤吗?
发布时间:2021/11/22

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

合伙企业的解散步骤一般为:出现解散的事由——清算合伙财产——通知债权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具体如下:

一、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法律规定当出现有以下情形时,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一经解散,发生合伙共有财产的必要前提即不存在,合伙共有财产当然消灭,因此发生合伙共有财产的清算后果。

对合伙共有财产的清算办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应以书面协议为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依多数人意见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还可以采取另一种办法,即确定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推举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或者推举合伙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一人或数人,担任清算人,由清算人主持清算并决定清算办法。

三、在清算人的确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将清算的报告通知和公告各债权人,以及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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