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周沛余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有部分的经营者可能对清算合规性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认为当公司的经营目的达到或经营状况不佳时,只需要置之不理或不经合法的清算程序随即注销公司,由此使自身陷入因未经合法清算而需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中。故此,了解公司的清算流程和合规性的要求,对经营者来说十分重要。
一、公司清算的类型
(一)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二)非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又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即公司自行清算,是没有法院干预和债权人的参与;而特别清算则是指在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况下,清算遇有显著障碍或者存在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的清算程序。
(三)自由清算
自由清算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
二、公司清算流程
(一)召开股东会,形成有效的解散决议。
(二)股东会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公司的登记机关。
(三)公示清算组信息。
(四)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包括:
1. 清算公司财产,分别如实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公告和书面通知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 清理债权、债务;
6.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五)办理完税证明。
(六)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七)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八)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确认。
(九)清算组将上述资料交由公司登记机关审批,由其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取得企业注销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