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谭万宁
现在有不少父母买房的时候,都会将房屋登记刻意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理由除可能是以后将房屋过户给孩子的时候可以免交一次过户税费之外,也有可能是基于其他规避风险的目的。但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在父母买了房并登记到未成年孩子名下的时候,有些人就会追问,如果父母将来出卖这套房,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法律链接:《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法条分析
按照民法典第三十五条所规定的原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即其父母)有权代理其从事民事活动,在孩子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孩子的代理人将孩子名下的房屋出售给第三方,但前提是,其父母与第三方购房者所约定的房屋交易价格不应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不存在双方恶意串通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情形,而且,出售房屋所得房款其最终利益应归属于孩子,如父母在出卖房产后确实行使了明显不利于未成年孩子利益的处分行为,则该未成年孩子还可以向其父母主张权利。
总结:
在《民法典》的保护之下,父母未经孩子授权给孩子买房,可以!
未经孩子同意替孩子卖房,价格要合理,不能损害孩子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