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专栏
“人防车位”能不能买
发布时间:2020/12/30

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谭万宁

目前,几乎每个新建楼盘的售房部,都会出现价格相距甚远的在售车位,当然,选择购买价格偏高车位的业主,一般都可以顺利办理车位的产权登记并拿到小红本,而选择购买价格偏低车位的业主,往往都是走上集体维权之路。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大多数业主未能正确认识“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而往往会出问题的“人防车位”,到底能不能买呢?

首先,产权车位是由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并享有所有权,因此开发商能将该部分车位出售给购房者的,该类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购房者拥有车位的完整产权,业主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可以自由买卖。而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设的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将之改造成地下停车位的,这类车位统则称为“人防车位”。

其次,《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仅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该规定可理解为开发商对人防车位有使用收益权,并认可租赁、有偿使用、使用权转让等处分方式,但并没有明确“人防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综观我国众多司法裁判案例中,司法界裁判观点并不统一,具体可划分为三类:一、人防车位属于国家所有,开发商只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二、人防车位归开发商所有;三、回避人防车位权属问题,只认定开发商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综上可以得出结论,之所以“人防车位”在多数情况下会发生权属纠纷,是因为目前法律并未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人防车位合同的有效性、合法性存在法律层面上的不确定性。故此,本律师向各位准备购买车位的业主给出建议,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尽量选择购买“产权车位”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确实要购买“人防车位”,价钱合适的话,就当长期租赁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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