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专栏
恒大无理由退房,那请问无理由退钱吗?
发布时间:2020/10/22

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谭万宁

    最近各位朋友的朋友圈想必都在疯传着这样的一条消息,甚至就连江门本土媒体江门日报也在头条位置刊登了此消息:恒大地产7.5折卖房,既可投资又可理财。在大家都在被疫情困在家中只能网上度日的时候,关于恒大地产网上7.5折卖房的消息铺天盖地而来,特别是恒大的“无理由退房”这5个字,可谓是吸尽众人的眼球。商家虽打出了“无理由退房”的广告,但他有告诉你可以“无理由退钱”了吗?
    首先谈谈“无理由退房”,字面上指的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签订一份《无理由退房协议》,这份协议就意味着客户购买该房企任何一套产品,从签订购房协议之日起到办理初始登记之前,无任何原因都可以无条件退掉已购房产,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实际上,以恒大所谓的无理由退房必须满足很多条件,综观恒大的众多无理由退房文件,主要归纳如下:在XX期间已履行《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各项义务,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无理由退房协议书》之日起,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任何时间,均可无理由退房。
    上述退房的限制条件貌似只有一句话,但其包含的内容却一点也不少,首先是时间的节点,必需是在一定期间内签订了合同的购房者才可以享受到这一退房政策;其次是“履行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各项义务”,出售方可以在买卖合同中制定各种各样的条款,以达到限制你退房的目的,包括可以要求你在签订合同多少天内,需要你一次性支付多少首付房款,就这一点估计可以难倒一片资金比较紧张的购房者了,同时,出售方还可以对你的收房义务、签约义务等予以限制;第三,“购房者无任何违约行为”,这一话相当于是一条兜底条款,只要购房者在签订的众多购房文件中,有一点不符合其中的一个文件的一个条款,购房者就不具备无理由退房的资格,该条款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严格的。除此之外,如果房屋已网签、房贷已经办理,那么房管部门的审核和银行都会成为所谓‘无理由退房’的障碍。
    再谈谈在退房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退钱的问题?在购房者被众多眼花缭乱的广告吸引而匆匆交钱订购的情况下,大多数人并不清楚其所交纳的款项是什么性质,等到你退房的时候一问才知道,你认购房屋时所交的款项,可能是购房定金。定金,在法律意义上属于你履行合同的保证,既然你选择了无理由退房,说明房屋出售方并不存在过错,只是基于你自己的权利而选择了退房,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出售方并无任何向你退还定金的理由,你也无权向房屋出售方要求返还定金,该部分定金只能作为你任性选择“无理由退房”的代价了。
    综上,地产商的“无理由退房”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噱头,在现实中很难实现,而“无理由退钱”,则会“南上加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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