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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须袖手旁观,挺身即是青山”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发布时间:2025/12/3

一、背景事件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义勇”二字彰显了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包含在国歌之中,是中国人的文明底色。
近日,河南郑州某单位门口,一黑衣男子持刀与众人对峙。对峙者中有身穿黄色背心及制服人员,且手持“警察”字样的防暴盾牌。有人让男子放下刀,但男子并未听从。男子往右侧行走时,停在一旁的路虎车辆加速冲了上去,将持刀男子撞倒在地,后众人将其制服。
后续引起网友热议,纷纷评论司机“果断”、“有分寸”、“撞得好”。同时,就路虎车主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讨论,也变得热烈起来。

二、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法律规定

(一)正当防卫:《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二)见义勇为:《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第十一条:“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为见义勇为:
1、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2、制止正在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3、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
4、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可以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其他行为。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可以给予下列单项或者多项奖励:
(一)通报嘉奖;
(二)颁发奖金;  
(三)授予见义勇为称号;
(四)其他奖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公布本地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办法。”


三、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区别

从法律规定上可以看出,正当防卫是一种刑事上的免责事由,认定正当防卫后,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比如说,在制止强盗抢劫自己时,一拳把强盗打倒在地致其重伤,一般来说殴打人致重伤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
但因为是在制止不法侵害,所以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用坐牢。
而见义勇为是一种道德上的奖励事由,认定见义勇为后,应当受到表彰。见义勇为是主动参与到与自身无关的事件中,强调“义”,如果是在拯救父母、配偶、子女这种本身负有救助义务的,更多的是一种“孝悌”,并不属于见义勇为。而且见义勇为并不强调不法侵害,只要是危机情况即可,比如说在火场中,拯救与自己无关的幼童,或者拯救溺水的人员,此时并无明确的不法侵害人,也就无需刑法进行评价,应认定见义勇为而非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二者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同一事件也可能同时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以刚才制止强盗抢劫为例,如果强盗是在抢劫他人,而我们自己冲出制止抢劫时致其重伤,则可以既认定为正当防卫,也可以认定为见义勇为。回到路虎撞人事件中,由于车主既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又保护了公共安全,其义行也非法定职责,同时符合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要求。

四、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法律是最基本的正义,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正义应该有自己的底气。当人们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时候,我们不能过于苛责。保障正当防卫、见义勇为者正当利益,是对法治、德行的正向回应。
如果人们的积极行为得不到正向的引导,那么整个社会就会成为一只畏手畏脚的鸵鸟。司法机关依法保障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防卫权,鼓励公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客观上能够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不是上帝,不是物理定律,不是有人犯法的瞬间会有一道天雷把不法者雷殛。法律是需要靠人去执行的,这不仅需要系统的执法能力能够覆盖到,还需要群众广泛的配合,才能完成对于社会的法治保护。只有让普罗大众看到法律对正义行为的保护,法治才能真正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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