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增加了网络借贷、虚拟币交易、融资租赁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并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明确依法予以严惩。
为何要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严惩呢?老年人的“养老金”、“救命钱”来之不易,有可能是部分老人家一辈子的积蓄。而诈骗分子、犯罪分子往往会打着“养老保健”、“养生”、“养老服务”、“养老项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导致部分老人家辛辛苦苦存下的养老钱没有了,房子也不是自己的了。
以下,我们一起来看看“养老”骗局的具体表现:
(一)利用在门店销售 “绿色食品”为幌子,吸引老年客户办理会员卡并收集其家庭、经济、疾病等信息,组织老年人外出旅游,举办“养生保健”讲座,利用假冒的“专家”“医生”“营养师”按事先收集的信息为老年人“诊病”,通过夸大老年人病情、渲染保健食品稀缺性及治疗功效等方式,以市场价20倍甚至更高的价格销售保健食品。
(二)以组织“免费旅游”的方式、参观旅游景点,投资旅游项目。以“美乐度假、联合安养”、“高息回报”等噱头,诱导老年群体投入投资款。
(三)“黄昏恋”骗局,针对独身老人,诈骗分子、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和老人发展成为网恋,编造各种理由向老人索要钱财,索要到钱财后立即拉黑对方。
(四)以组织低价旅游的方式,诱惑老年人参团,然后安排自费的旅游项目,强制老年人消费,甚至以低价销售假货的方式或以高价销售与质量不符的产品,欺骗老年人消费。
(五)以“以房养老”的名义诱导老年人购买老年公寓、抵押房产等,声称每个月可以获得高额的租金收益,同时又可以自住。这些房子往往可能会被诈骗分子以高息抵押给职业放贷人,前期老人家可能会获得收益,后期诈骗分子会“卷款跑路”,以致老年人钱房两空。
“养老”骗局的形式多种多样,远不止上述所提到的五种形式,这就需要我们提高警惕、保持理性,提醒各位注意:
(一)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回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关于投资的事情,一定要与子女商量。
(二)在身边的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以及反复劝说时,要多与懂行的人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谨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不要盲从“口口相传”,防止害人害己。
(三)在日常投资理财活动中,要注意保留原始证据,如联络电话、地址等信息,文字、影像、微信资料等尽量保全,一方面有利于在经济纠纷时能有效维权,另一方面如果是刑事案件,则有利于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尽快遏制犯罪,减少个人损失。
(四)网络世界真假难辨,老年人网络交友要更加谨慎,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如果遇到聊得来的,涉及钱财的,请多与子女或者朋友商量,防止上当受骗。
最后,如果遇到以上相类似的“养老”骗局,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
可登录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通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入口”进行举报。
3. https://jbts.mct.gov.cn 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
让我们一起全力守护老人“钱袋子”,共护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