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胡卉莹
小王毕业后,即进入一大型公司任法务,因缺乏工作经验,对于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牵涉的各类型印章的使用及相关注意事项不太清晰:如对外签合同时,有的公司盖公章,有的盖合同专用章,有的盖业务专用章;有的章是圆形的,有的章是椭圆形的;有的公司甚至不盖章,仅以业务代表签名代替;有的公司在进行结算时要求对方在结算材料中加盖财务章并盖法人章……这些章有什么区别?盖章有什么讲究吗?针对小王的提问,本文先从公司印章的种类说起:
公司的印章一般分为五种,分别是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和发票专用章。
公章,主要用于公司对外事务的处理,如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等,还有工商、税务、银行等对外事务的处理均需要加盖公章。
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公司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票据的用印,同时,也可用于公司与公司间财务往来的结算。
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加盖,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公司,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公司需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章,是以法定代表人的名字篆刻的印章,在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行使公司对外代表权时使用,主要用于公司的有关决议,以及在银行办理有关事务时需要加盖.
发票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公司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些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会刻制公司内各部门印章,如人力资源部章、行政部章、业务专用章等。部门印章的由来一般为公司公章的使用较为严格且申请手续复杂,不便于一般业务的使用,而部门印章的使用相对上述几类印章的审批程序简单,能满足一般的工作需要。
应当注意的是,只要是公司使用的印章,无论是否在公安机关备案,对交易的相对人来说,均代表公司。如果发生争议,只要交易相对人能证明公司有使用该印章,公司不能以“该印章不是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为理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者不是公司签订。
故此,对于存在多种类型印章的公司,应有专门制度、专人管理各类印章,才能够有效的免于各种经济、合同法律纠纷。如因管理不善等问题出现经济损失的,公司也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加强印章管理对各管理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