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
买到事故车,车主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1/4

购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刚需,因各种原因,有不少人会选择购置二手车,那么如果买到的二手车是事故车,车主该怎么办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虚拟小案例吧。

2021年小东投资成功,决定为自己购置一台二手车。小东选中了心仪的汽车后,车行老板告诉小东,这台二手车是难得的好车,没有任何重大事故,但是因为有一点小剐蹭,正在对左侧车门进行全面地拆卸维修,无法立即交付给小东,同时表示这种简单的维修只需要三天就可以完成。小东对此表示理解,并于2021101日与车行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车辆总价款为50万元,车行具有确保该二手车为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即没有经水泡、火烧、严重撞击等事故的义务,若小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车辆为重大事故车,有权撤销该《二手车买卖合同》,退回全部购车款。当日小东签订该合同后即向车行转账支付了50万元的购车款,并办理了相应的过户登记手续。

一个月后车行告知小东车辆已经维修完毕,可以取车。小东取车后驾驶数日,便发现左侧的车门有漏水现象,经专业机构检测,小东发现该车辆于20198月发生过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属于重大事故车,但已经在202110月经过维修。小东立即与车行联系,但车行表示对此事故及维修状况并不知悉。小东该怎么办呢?

首先,车行在向小东出售该车时即已经正在对该车的左侧的车门进行全面地拆卸维修,且维修的时间长达一个月,车行作为该领域的专业人员,在此维修过程中应当对该车曾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形知悉。其次是由专业机构检测可知,正是在202110月有人对该重大事故车进行了相应的维修,与车行老板告知小东的维修时间一致。因此,车行作为出售方,在其向小东出售该车、对该车的进行维修过程中应当知悉该车是一台重大事故车。但在签订合同及长达一个月的维修期间内一直没有告知小东,而是向小东隐瞒真实情况,使得小东购买该车。

在购买二手车的过程中,二手车是否曾发生水泡、火烧、严重撞击等重大事故是影响消费者购买的重要因素,这也是在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中车行应承担的合同义务。而车行隐瞒的这一情况对小东是否购买该车具有重大影响,其隐瞒行为亦违反了合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的规定,车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小东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购车,系欺诈行为。此时,小东作为受欺诈一方可以依据该法律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退回50万元的购车款。

另外,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的规定,小东还可以要求车行承担该车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即赔偿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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