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专栏
“国庆夺章”的背后——代持股协议成“王牌”?
发布时间:2020/10/26

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周沛余

    “国庆夺章”事件越演越烈,2020年8月9日晚,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在微博上称“自己和俞渝被儿子告上法庭,目的是要求法院确认我和俞渝为他代持当当股份的代持协议有效”。其后,当当网发表声明表示:相关诉讼属实。关于股权分配问题,俞渝、李国庆曾有“婚内约定”,与其子三方股权比例为 56:24:20,且已按该比例进行了工商变更。
    据网友分析“如果俞渝、李国庆确实跟儿子签有代持协议,那么,现在儿子起诉要求确认代持协议有效,目的是为了减少俞渝和李国庆的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如果平分股权,则不包括儿子这一部分被代持的股份,李国庆最后平分的股份就远达不到二分之一。”
    儿子将父母告上法庭将这场夺章“逼宫”剧推上高潮,儿子的该份代持股协议更有可能成为“王牌”。
    一、那么,什么是股权代持?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理方式。
    二、儿子手上的该份代持股协议是否有效呢?
    目前,儿子将父母告上法庭尚未有判决结果,但法院对代持股协议的效力的认定一般依据以下法律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5条第1款规定了将股权代持协议作为一般合同,依合同法规则来评价其效力——如果儿子手上持有的该份代持股协议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法定无效情形的,代持协议有效。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5条第2款规定了明确隐名股东对投资权益享有权利,进一步维护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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