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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阴阳合同知多少
发布时间:2021/5/17

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屈倩红

 2021年4月26日,郑某的前男友张某在微博爆料称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郑某仅拍戏77天的片酬就高达1.6个亿,平均日薪折合208万元人民币!张某还称郑某签订阴阳合同,借此躲避国家出台的针对演员不合理收入的限薪令。该消息一出,在互联网上迅速引来无数网友热议。

那么对于“阴阳合同”,大家是否懂得区分?它的法律效力如何?签订阴阳合同会有怎样的后果?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事件中,郑某与影视公司签订了一份4800万元的合同,由郑某母亲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影视公司以增资的方式签订1.12亿元的合同,对于上述两份合同哪份是阴合同?哪份是阳合同呢?

第一份金额为4800万元的合同为“阳合同”,该合同是对外的,但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为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而签订的;第二份金额为1.12亿元的合同为“阴合同”,该合同是对内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以此来躲避限薪令。

二、如签订“阴阳合同”,那该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阴阳合同的效力应分开讨论:

第一,如合同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合同,则该合同无效,即“阳合同”必然为无效合同。

第二,如合同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另一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该合同效力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即“阴合同”要根据实际情况去判断其效力。

【小贴士: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则签订的“阴合同”为有效合同,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三、如影视从业人员确有签订“阴阳合同”,那么有可能会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逃税,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处以罚款),甚至是刑事责任(逃税罪)。

【小贴士:

行政责任:如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修订)》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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