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屈倩红
近年来,性侵、家暴等事件致使未成年人身心受到严重损害,故2020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连同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接下来我们看看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该制度能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一、小红现在A市初中就读,某日,小红的班主任李老师发现小红手臂和小腿上有深浅不一的淤青,询问后得知,是小红父亲多次醉酒后打所致。小红认为被打是属于自己家庭内部的问题,老师不应过问。对此,李老师就不能管该事情吗?
是。教师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负有强制报告的义务,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都要报告。
【小贴士: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主体包括:
1. 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
2.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如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
二、在李老师发现小红身上的伤痕后,小红父母断断续续为小红请假,小红大部分时间都没有回校上课。直到三个月后小红请假当天,李老师在路上发现了小红以及两名儿童在路边乞讨,而小红父亲在远处进行监视,此时李老师可以怎么做?
在小红出现上述情况时,李老师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如李老师清楚小红的家庭住址及小红父母的联系方式,可先联系进行初步核实是否有上述情况,再将得知的相关信息提交给公安机关。
【小贴士:如有以下9种情况发生,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主体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八)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九)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三、李老师将小红上述遭遇制作成小视频,先在班上播放以告诫学生要懂得保护自己、及时向他人求助,后将小视频发布到网上平台,让他人对小红父母的行为进行谴责,但视频中包括小红及其父母的头像、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李老师发布该小视频的行为是否合法?
李老师发布该小视频的行为不合法,有可能会被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小贴士:对于涉案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通过互联网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私自传播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1.《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