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专栏
关于对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的本质分析
发布时间:2022/3/28

劳务作业分包是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的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是将建设工程中的劳务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作业分包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分包。劳务作业分包所指向的对象为工程中的劳务作业部分,而非工程。

专业工程分包所指向的对象则是工程。因此,一般而言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是区别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的关键,即通常情况下劳务作业分包人只“包工”而不包料,但需要注意的是,建筑材料可以根据是否属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可分为主材和辅材,在劳务作业分包中,劳务作业分包人不得包主材,但可以包主材之外的辅材,并且还可以由劳务分包人员提供主要施工工具之外的小型机具。因此,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劳务作业分包人除了包工之外,还包括主材之外的辅材和主要施工工具之外的小型机具,并不影响劳务分包合同的性质和效力。

为规避风险,需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注意以下问题: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时,需要明确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约定承包方计取的是劳务报酬,而不是工程款。如还约定材料由总包单位委托分包单位进行采购,则供货方开具的发票付款单位应为总包单位。关于施工器械提供的问题,如总包方需要使用劳务分包单位的专业器械,则总包单位还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机械租赁合同,由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租赁机械后,再提供给劳务分包单位使用。这样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符合劳务分包合同的一个基本特征“包工不包料”,计取的也仅仅是劳务报酬及人工管理费而不是工程款,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关系就不会被误认为是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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