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知识
天价彩礼何去何从
发布时间:2020/10/23

广东洛克律师事务所  陆璐璐

第1042条第一款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让天底下没有难结的婚,从送彩礼到离婚一应俱全,统统给你规范好!从明年开始,《民法典》正式生效以后,丈母娘向准女婿索要天价彩礼,是违法行为。我国从周朝开始,就有了结婚收彩礼的习俗,那时候叫“聘礼”,我们常听到的“三媒六聘”里面的“六聘”就是这个意思。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有的地方彩礼变味了,金额水涨船高,动不动就是100万的房子,加上50万的彩礼,个别准丈母娘甚至说:“少一分钱,就不把女儿嫁给你!”婚姻不是买卖,《民法典》的出台,目的在于以法律的规定刹住高价彩礼这一不正之风,保护婚姻自由。
    尽管法律这样规定,但彩礼习俗仍会在相当一段时间继续存在,考虑到目前高居不下的离婚率,不少人关心:彩礼婚后归谁呢?离婚后是否可以要回彩礼?
    彩礼本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需要特别注意,无特殊约定的,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收了彩礼没有结婚,彩礼应予返还。
    那结不成婚,对方又拒绝返还彩礼,我们可以怎么找证据去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呢?
    1.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拍婚纱照、举行订婚仪式、求婚被接受了视频等能反映出双方有谈婚论嫁意向的行为;
    2.财物给付的凭证,如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房、购车的可提供自己的出资凭证,因为通常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自己的大额财产登记到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作彩礼的;
    3.找证人,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一般可以听取当地媒人、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
    如果双方是结婚后离婚,彩礼就是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离婚后男方原则上不能再要求返还彩礼,但如果结婚时间很短,而彩礼价值很高,法院也可能按照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酌情判女方返还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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